除了2012 雙普選,在目前充滿掣肘的現實政治環境中,民主派有兩個訴求: 1. 今年底區議會選舉,取消委任議席。 2. 明年立法會選舉,擴大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,把公司票改為董事票。 這兩個動作,不涉及修改《基本法》,也沒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決,特區政府做得到,除非是不想做。可惜,在特區政府處理政制問題的紀錄中,從來不講原則,只講籌碼。 猶記得,05 年政府提出07、08 政改方案,建議之一是全體民選和委任區議員在特首選舉中有投票權,以及在立法會佔6 席。當時,25 名民主派議員一起要求政府取消委任區議員,以減少特首種票嫌疑和立法會選舉的不民主成分。政府原本寸步不讓,極力捍衛委任區議員的存在價值,但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前夕,為了爭取民主派的支持,政府暗示可考慮2016 年前分階段取消委任區議員。 政改方案遭立法會多數票否決後,取消委任區議員一事自然沒有下文。民主派主張廢除委任議席,是基於民主原則,不是針對委任議員的能力或承擔,然而,政府處理委任議席的存廢問題,卻無原則可言,純粹當作談判的籌碼,談判告吹了,籌碼留待下次需要時使用。政府處理立法會功能組別選民基礎的問題,更加是擺明車馬。上周三,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表明,有關08 年立法會選舉,政府無意把功能組別公司票改為董事票,因為他稱為「反對派」的民主派議員當年否決了政府的07、08 年政改方案,所以,08 年立法會選舉的功能組別選民基礎只能有「技術性修訂」,例如更新公司選民的名稱,不會有「根本的修訂」。 「不講原則只講籌碼」 事實上,林瑞麟推銷07、08 政改方案時,已經公然開價,說如果民主派議員支持政改方案,有些事情例如公司票改為個人票,雖然有難度,但可以商量,不過,若然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,事情便拉倒。 事隔1 年多, 「公司╱團體票改為個人╱董事票」這籌碼又派用場,出現在本周四策發會的討論文件中。文件的字裏行間清楚顯示政府無意在2012 年實行普選立法會,文件指出, 「必須正視一個政治現實」,探討應否分階段達至立法會全面普選,而在過渡期內,可以擴大功能組別的的選民基礎,其中一個方式便是把公司╱團體票改為董事╱個人票。 擴大選民基礎,是民主選舉基本元素,倘若一個政府有誠意推動民主發展,擴大選民基礎是理所當然,亦符合《基本法》中「循序漸進」的原則,不會像特區政府般附上條件。至於林瑞麟斷然否定的「根本的修改」,實在是狡辯。把公司╱團票改為董事╱個人票,擴大選民基礎,只要本地立法便可,不必修改《基本法》。明年立法會選舉本可以多一點民主成分,政制民主化本可以踏出一小步,但政府不願意。 說穿了,這些本應一早實踐的民主化的一小步,當權者不是做不到,只是留待作綑綁式的政治議價,除非民主派同意拖慢普選時間表,否則休想有任何寸進,且看曾蔭權的「終極方案」會否帶來驚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