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 結論 | 6.1 | 我們建議的2012 年政制改革方案,是一個過渡性的安排,日後須考慮修改《基本法》,取消為行政長官選舉而設的提名委員會,減低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提名限制。 | | 6.2 | 我們認為,一個成熟文明的現代社會,公民權利和政治制度必須配合。民主政制正是透過公平、公開及公正的選舉制度,讓每位市民都有平等的權利,選出行政長官及所有立法會議員,建立一個向市民問責的政府。 |
何俊仁, 李柱銘, 李永達, 李華明, 李卓人, 李國麟, 余若薇, 吳靄儀, 梁家傑, 涂謹申, 郭家麒, 馮檢基, 單仲偕, 張文光, 張超雄, 湯家驊, 劉千石, 楊森, 鄭家富, 鄭經翰, 譚香文, 劉慧卿 |